为有效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切实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平凉市关于推进依法治理科学规范开采利用河道砂砾资源的通知》、《平凉市规范化河道采砂指导意见》、《灵台县河道采砂规划》及《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灵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台县水务局决定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两处三年期河道采砂权,现公告如下:
一、挂牌采砂权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为灵台县黑河河道杜家沟、景家庄村段和百里南河河道路家沟段两处三年期河道采砂权,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区块名称 |
可采面积
S(m2) |
平均厚度H(m) |
平均可采厚度(m) |
可采砂石量(m3)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阶梯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履约
保证金(万元) |
1 |
黑河杜家沟、景家庄段 |
80000 |
2 |
1.58 |
131600 |
197.4 |
5 |
197.4 |
60 |
2 |
百里南河路家沟段 |
79729.77 |
1.5 |
1.22 |
94646.3 |
142 |
5 |
142 |
6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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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29.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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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2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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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1、本次河道采砂权出让接受企业报名。
2、竞买人必须在2016年、2017年灵台县河道采砂许可在册登记范围内,且在河道采砂整治期按期完成整改,无违法违规采砂记录。
3、竞买人以前建办砂场的,必须是在河道采砂整治期间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无违法违规采砂记录,整改不到位或拒不配合整改记录的企业不可参加竞买。
4、具有所在地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5、竞买人报名前须按约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6、本次河道采砂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7、具备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只允许买受一个标的。
三、本次采砂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1、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30日。申请人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30日下午17时(节假日休息),与甘肃尚恒拍卖有限公司联系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
2、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确认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2)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竞买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4)标的现场踏勘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5)保证金来源符合规定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6)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进账凭据(指在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
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全额支付到指定账户后,在线av不断更新与甘肃尚恒拍卖有限公司确认到账的有效凭据);
(7)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加盖公章);
(9)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后,由被委托人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
(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11)竞买协议;
(12)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或文件。
五、资格确认
本次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下午16时,转账时付款人名称须与报名竞买人姓名一致。2018年5月30日下午17时前由灵台县水务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者按规定方可参加挂牌报价。
六、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期限: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1日15时
2、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8:30-11:00、15:0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在线av不断更新;
4、挂牌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截止2018年6月11日15时,如出让标的达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竞买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达到现场竞价要求,于2018年6月11日15时在在线av不断更新会议室举行现场竞价活动。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为了不引起矛盾纠纷,参与竞拍的企业或个人须自行前往砂场所在辖区乡(镇)、村、社了解砂场实际情况,采砂权竞得人应提前就砂场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引起的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砂场环境及河道采砂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出让砂场成交后,由此而引发的风险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2、本采砂权终止后,砂权人应自行拆除矿区资产,做好恢复平整,无补偿、无任何附加承诺条件。
3、砂产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
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知晓相关法律规定,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须与灵台县水务局签订《采砂权出让合同》,并按照《采砂权出让合同》要求和约定履行及承担相关的责任及义务。
5、挂牌时间截止时,挂牌出让标的至少有两个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环节,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7、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8、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灵台县三年期采砂权挂牌出让文件》。
八、保证金账户
1、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在线av不断更新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2、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甘肃尚恒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安宁支行
账号:8210000310120100016526
3、竞买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竞买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4、竞买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第一标段:20180509-018396-01
第二标段:20180509-018396-02
5、竞买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灵台县水务局
地址:灵台县西大街107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3519333725
代理机构:甘肃尚恒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87号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1389346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