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0224-0173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2018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已由灵台县水务局以灵水务发〔2018〕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更新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18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Ⅰ |
直接费用合计 |
一 |
自动监测站网改造更新 |
1 |
自动雨量/水位站太阳能板及 充电控制器更新 |
套 |
8 |
2 |
自动雨量站遥测终端(RTU) |
个 |
30 |
二 |
预警系统改造更新 |
1 |
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 |
套 |
10 |
2 |
预警广播主机更换 |
套 |
36 |
3 |
预警广播喇叭 |
个 |
80 |
三 |
群策群防体系完善 |
1 |
县级宣传 |
? |
警示牌 |
块 |
24 |
? |
宣传栏 |
块 |
16 |
3.项目总概算:38.96万元
4.质量目标:合格。
5.招标内容:灵台县2018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补充完善项目设备采购及更新安装
6.计划工期:2018年3月25日开工,2018年4月23日竣工,总工期3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 3 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ISO9000 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件;注册资金必须在 1000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具有“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具有从事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项目的建设经历,近3年承担过 3 个(含 3 个)以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使用的主要货物(设备、软件)应出具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本次招标采取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愿前往,交通工具自备、住宿自理。如投标人不前往现场踏勘,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在线av不断更新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20180224-017313_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 107 号
联系人:冯海奎
电 话:18209332459
监管单位:灵台县水务局
地址:灵台县西大街107号
联系人:杨花
联系电话:13689339910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边红兵
电 话:139195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