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TJYRCDJ20175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达溪河灌区维修养护工程已由灵台县水务局以灵水务发〔2017〕19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甘肃省水利厅下达2017年第二批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机电设备更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达溪河灌区维修养护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维修改造达溪河灌区渠首管理站管护房和仓库,对墙面和配电设施进行装修、更换,新建大门1座;渠首闸室进行防渗处理和装饰,更换机电设备,架设380V供电线路800m;清淤清表干渠涵洞(隧洞)6座1374m,明渠10段9193m,渡槽2座280m,倒虹吸1座28m;拆除重建涵洞2段98m,明渠1段34m;清淤清表一支渠长1850m。
3.项目总概算:110.01万元
4.质量目标:合格。
5.招标内容:该项目施工及机电设备更换。
6.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5日开工,2018年1月13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年检合格。
2.人员要求:建造师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在线av不断更新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LTJYRCDJ2017560-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 107 号
联系人:杨花
电 话:13689339910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边红兵
电 话:15379203839
邮 箱:1725981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