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TJYRCDJ20174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2017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已由灵台县水务局以灵水务发〔2017〕14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更新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2017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标段号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标段 |
一 |
自动监测站网改造更新 |
|
|
1 |
自动雨量/水位站太阳能蓄电池(38AH)更换 |
台 |
23 |
2 |
自动雨量/水位站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更新 |
套 |
23 |
3 |
自动雨量站遥测终端(RTU) |
个 |
30 |
4 |
自动雨量站站址搬迁(因村部新建) |
个 |
1 |
二 |
简易雨量监测站升级改造 |
个 |
20 |
三 |
预警系统改造更新 |
|
|
1 |
预警广播太阳能蓄电池 |
组 |
50 |
2 |
太阳能板及充电控制器 |
套 |
25 |
3 |
预警广播站点搬迁 |
套 |
8 |
4 |
预警广播主机更换 |
套 |
31 |
5 |
预警广播集装箱(机柜) |
套 |
137 |
四 |
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巩固 |
|
|
1 |
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巩固 |
|
|
① |
县级平台显示大屏(46寸) |
块 |
9 |
② |
下一代防火墙 |
台 |
1 |
③ |
平台数据库服务器(更换) |
台 |
1 |
④ |
备份一体机 |
台 |
1 |
⑤ |
MCU |
台 |
1 |
五 |
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延伸到乡镇 |
个 |
5 |
① |
应用计算机 |
台 |
5 |
② |
路由器 |
台 |
5 |
③ |
显示设备65吋 |
套 |
5 |
④ |
县级平台软件安装与调试培训(5个乡镇) |
套 |
5 |
⑤ |
摄像头 |
台 |
5 |
⑥ |
视频会议终端 |
台 |
5 |
六 |
群策群防体系完善 |
|
|
1 |
县级宣传 |
|
|
① |
警示牌 |
块 |
26 |
② |
宣传栏 |
块 |
16 |
二标段 |
七 |
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
|
|
|
应急救援工具 |
套 |
9 |
① |
手持喊话器 |
个 |
90 |
② |
铁锨 |
把 |
180 |
③ |
强光电筒 |
把 |
90 |
④ |
抢修移动升降照明灯 |
套 |
9 |
⑤ |
手提式探照灯 |
只 |
45 |
⑥ |
手持式救援抛绳器 |
套 |
36 |
⑦ |
Φ16钢丝复合安全绳 |
条 |
36 |
⑧ |
救生衣 |
件 |
90 |
⑨ |
雨衣 |
件 |
180 |
⑩ |
雨鞋 |
双 |
180 |
3.项目总概算:157.2089万元
4.质量目标:合格。
5.招标内容:灵台县2017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设备采购及更新安装
6.计划工期:2017年9月15日开工,2017年10月25日竣工,总工期4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二个标段,选择二家中标单位。
第一标段:设备更新安装,概算价136.7969万元。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概算价20.41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与招标货物类同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所使用的主要货物(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同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双软”认证资质(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具有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具有近五年从事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项目(包括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的经验,承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项目的建设(包括灾害防治试点县),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二标段投标人具备抗旱防汛物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生产商或经销商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0 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有抗旱、防汛物资的供应或抗旱、防汛物资的贮备内容,具有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近 5 年来具有1项(含1 项)以上抗旱防汛相类似工程供货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提供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4. 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在线av不断更新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LTJYRCDJ2017459 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 107 号
联系人:冯海奎
电 话:18209332459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1区6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人:边红兵
电 话:1537920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