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0615-0192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城区公墓上山道路排水及安保设施完善工程已由灵台县交通局以灵交发﹝201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标人为灵台县民政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城区公墓上山道路排水及安保设施完善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灵台县城区公墓上山道路排水及安保设施完善工程位于灵台县中台镇南店子村南店子社胡家塬,涉及路线全长2.839公里。全路段采用部颁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7.5公里,路面宽度6.5米,设计速度20km/h,设计荷载公路-II级。其中:路基工程,现浇C20水泥混凝土排水沟5621米,现浇C20水泥混凝土消力池2座;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波形钢板护栏(Gr-A-4E)275M米。
3.项目概算:59.58万元。
4.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8年7月19日,竣工日期:2018年9月18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良好,具有近三年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等级。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县级(或市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若投标人对多个项目同时报名,且建造师为同一人的,只能中标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带至现场备查,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5.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投标人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在线av不断更新交易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6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6月25日23时59分59秒(含节假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09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确保项目经理所负责的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否则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在线av不断更新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 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20180615-019220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资料,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灵台县民政局
地 址:灵台县广场街
联 系 人:李耀华
电 话:13993313777
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
联 系 人:朱斌华
电 话:15293313386
监督部门: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灵台县南大街35号
联 系 人:孙博峰
电 话:0933-36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