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登记号: LTJYRCDJ2016003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甘发改投资﹝2008﹞12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灵台县城区附近的天然沟谷。主要建设内容有:平整场地削坡、防渗工程、渗沥液及填埋气导排工程、库区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3.项目概算:132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内全部建安工程。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7月4日。总工期9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划分,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建造师需具有叁级及以上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201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一览表,投标人和拟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部近两年承担同类工程施工的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5.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所报建造师IC卡(确保未被屏蔽)及备案登记表。
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人)。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6年 3月2 日至2016年3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资格审查文件获取的地点为: 在线av不断更新201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4.资格审查申请书递交时间为: 2016年3月9日15时。
5.资格审查申请书递交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201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费用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含节假日)。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201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207室。
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在线av不断更新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LTJYRCDJ20160036_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甘肃省外建筑企业必须在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取得《甘肃省外企业进甘备案手册》的方可投标
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