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0612-0191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独店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8〕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工程位于灵台县独店镇,建设内容为:
(1)行政街人行道工程:拆除1200㎡,人行道铺装:4175.5㎡,道牙:1101.03米;
(2)行政街排水工程:DN400承插式胶圈接口钢筋砼排水管道埋设240米,DN800承插式胶圈接口钢筋砼排水管道埋设382米,DN300承插式胶圈接口钢筋砼雨水连接支管埋设156米,砌偏沟式单箅收集口26座,1000*1000矩形钢筋砼排水检查井7座,1100*1300矩形钢筋砼排水检查井7座;
(3)中街排水工程:DN600承插式胶圈接口钢筋砼排水管道埋设510米,DN300承插式胶圈接口钢筋砼雨水连接支管埋设110米,砌偏沟式单箅收集口20座,1000*1000矩形钢筋砼排水检查井11座。
3.工程概算投资:166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计划工期:2018年7月17日开工-2018年8月25日竣工,总工期40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若投标人对多个项目同时报名,且建造师为同一人的,只能中标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
5.所有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具体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详见甘建建〔2016〕46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证件(原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证件原件带到报名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原件(二份)、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各一份(注:告知函落款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否则无效)。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确保项目经理所负责的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否则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在线av不断更新交易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6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6月24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10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在线av不断更新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20180612-019139;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省外建筑企业在开标前须办理相关入甘手续,详见甘建建(2016)20号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独店镇街道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13909338419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室
联系人:郭永红
电 话:17793313166
监管部门:灵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003号
联系人:曹艳
电 话:0933-593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