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0521-01867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城区城南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8﹞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标人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城区城南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城南道路维修改造包括溪河南路(前进路-皇甫路段)、溪河南路(皇甫路-新兴路段)及土巷道路的维修改造。溪河南路长245米,为城市支路,现状路宽12米,道路南侧为绿地,拟将现状绿地改造为绿化带和人行道,改造后路宽17.5米,溪河南路长365.99米,为城市支路,现状路宽23米,拟对现状车行道路进行重建,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现状土巷道路长117.25米,路宽10米,拟对巷道进行硬化,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概算:约190万元。
4.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施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8年6月20日,
竣工日期:2018年7月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证,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若投标人对多个项目同时报名,且建造师为同一人的,只能中标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5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证件(原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证件原件带到报名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原件(2份)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告知函落款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否则无效。
5.各投标企业于2018年6月8日18时前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原件交至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在线av不断更新交易服务大厅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5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5月27日23时59分59秒(含节假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0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在线av不断更新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确保项目经理所负责的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否则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在线av不断更新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20180521-018679-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资料,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平凉市灵台县南环路15号
联系人:杜海鹏
联系电话:1539330438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元1101室
联系人:刘文卓
电 话:13649339563
座 机:0933-8888318
监督部门:灵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003号
联系人:郭兴平
电 话:0933-593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