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介代理机构交易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交易各方提供一个高效、优质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就中介代理机构在我中心从事交易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关。各代理公司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细致地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在正式上传提交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合法合规,不影响正常开标。
二、严把开标评标关。各代理公司按开标时间,通知招标人、行业监管部门提前半小时到达交易中心,在开标前务必抽取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评标室和监标室,如有需转送和传达的事项,通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办理。
三、严把档案资料归档关。各代理公司在开标活动结束后2日内必须将开标的全部资料整理装盒送至交易中心,并及时发布中标公示。对未按时提交资料或发布中标公示的,不安排下一个项目的开标活动。
四、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各代理公司报名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易中心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五、严格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服务形象。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本中心报名、组织开标时必须着正装、佩戴工作证,规范开标程序,提升服务质量。
从2018年开始,我中心将严格执行《在线av不断更新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每季度末对各代理公司违法违规的情形及性质进行全面通报并实行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3分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通报;累积记6分的,暂停在灵台交易中心从事代理活动3个月;一次记6分的,暂停在灵台交易中心从事代理活动6个月;累积记12分的,暂停在灵台交易中心从事代理活动12个月;一次记12分的,暂停在灵台交易中心从事代理活动24个月(具体规定详见《在线av不断更新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各代理公司要严格遵守场内各项工作纪律和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代理项目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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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