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那中心卫生院透视室防护措施改造工程已由灵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那中心卫生院透视室防护措施改造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朝那中心卫生院院内
3.工程内容:朝那中心卫生院透视室防护措施改造工程所有建设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
5.施工日期:2018年6月10日-2018年7月10日。
6.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6万元,资金来源为卫生院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投标报名
1.资质条件:投标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2.提供资料: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及业绩资料、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招标后无息返还),报名材料不退。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9:30—2018年6月3日16:30。报名地点:灵台县朝那中心卫生院。
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8年6月1日9:30—2018年6月3日16:30。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朝那中心卫生院。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16:30,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朝那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王志鸿
联系电话:15120429396
灵台县朝那中心卫生院
2018年5月30日